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社論:2022年大屠殺受難者紀念日

資料照:位於首都華盛頓的美國大屠殺紀念館 (200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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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社論:2022年大屠殺受難者紀念日

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1月27日是“國際大屠殺受難者紀念日”(International Holocaust Remembrance Day)。 1945年的這一天,奧斯維辛-比克瑙集中死亡營被解放。人們在這一天紀念幾百萬被納粹德國及其同夥屠殺的猶太人。

納粹大屠殺之後,雖有“永不再”讓這樣的悲劇重演的聲明,儘管承諾要保持警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卻一次又一次地發生種族滅絕的罪行,發生地包括柬埔寨、盧旺達、波斯尼亞、達爾富爾、新疆和之前由“伊斯蘭國”控制的地區。

1948年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是第一部將種族滅絕列為犯罪的成文法律。它將種族滅絕定義為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的行為。公約指出了五種這類行為,包括:殺害該團體的成員、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公約還進一步將共謀、參與、意圖或煽動從事種族滅絕定為犯罪。

“大屠殺”的英語原詞“Holocaust”特指納粹德國及其同夥企圖消滅歐洲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為。

雖然一般認為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同時發生,它的起源卻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納粹黨一旦掌權,納粹政權便開始把打擊目標對準政敵和那些被他們視為劣等的人。在1930年代期間,納粹政權落實了越來越多的措施,使德國社會的猶太人社區和其他群體被邊緣化成為可能。

二戰開始後,針對平民人口犯下的罪行變得更為常見。在1941年對蘇聯發動進攻後,針對東歐猶太人社區的罪行開始了。到1942年初,納粹領導層正式落實他們所稱的“最終解決方案”:作為政府政策,系統性地消滅人口中的某個特定群體。

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部分,然而又與納粹的戰爭努力有所區別。實際上,“最終解決方案”經常比戰爭努力還要優先:雖然前線急需人員和物資,然而卻沒有把資源從死亡營的任務分配中抽調出來。最後,“最終解決方案”造成6百萬猶太人喪生。

“大規模的邪惡能夠而且的確發生在我們的世界——而且——我們有責任盡我們的一切努力來製止它,”美國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說。 “因此,非常重要的是,當其他人試圖對大屠殺罪行進行扭曲和輕描淡寫的時候,我們必須要說出那段歷史的真相,以保護事實,並為倖存者和他們的家人尋求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