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社論: 香港活動人士被不公正審判和定罪

2024年5月30日香港47名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民主活動人士宣判期間,警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站崗。

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香港最近完成了至今最大規模的《國家安全法》審判。此案涉及對一群被稱為“香港47人”的民主派活動人士的檢控。 14名被告被判定犯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兩名被告被判無罪。

他們是按照2021年的《國家安全法》而受到檢控的,原因是他們試圖贏得選舉,在2020年舉行了一次據估計有60萬居民參加的非官方初選。

那項計劃是由主辦單位和學者戴耀廷設計的。他之前因為參與2014年“雨傘運動”而被監禁過。另一位主辦單位是具有香港和澳洲身分的雙重國籍人士吳政亨。

2021年初,這47人受到了指控,在此之前,香港國安警察進行了大規模的突擊行動。 16名被告是其中僅有的拒絕認罪者。其餘31名被告,包括四名最終為檢方作證的人,已承認有罪,但是法庭推遲了量刑判決,以等待對16人的審判結束。 45名目前被定罪的民主活動人士面臨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香港民主黨成員劉慧卿說,香港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她的政黨無法推出候選人或募集資金。但她仍不畏縮。 “我們將繼續推動。我們拒絕簡單地消失。”

美國對香港通過《國家安全法》審判對民主派組織者宣佈的有罪判決深感關切。被告遭到了出於政治動機的檢控和監禁,只是因為他們和平參與了受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政治活動。

作為回應,美國國務院對負責執行《國家安全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在一項聲明中敦促說:“香港當局應立即釋放這些被不公正拘留的人,而不是對他們判處會進一步削弱人們對香港司法系統信心的重刑。我們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香港當局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停止使用含糊不清的《國家安全法》來打壓和平的異議人士,恢復對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活力和競爭力至關重要的開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