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社論: 美國紀念《世界人權宣言》75週年

1948年9月22日第三屆聯合國大會在巴黎夏約宮舉行,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結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即第217號決議。

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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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社論: 美國紀念《世界人權宣言》75週年

75年前,各國以煥然一新的言簡意賅和道德清晰做出了一項承諾:“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美國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說,這些話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開篇語,也是“對一個仍在受著兩次世界大戰和納粹大屠殺野蠻行徑衝擊的世界所做出的充滿樂觀與信念的非凡表達。”

“的確,當起草和通過宣言時,它所闡述的權利是無比的脆弱。然而今天,這些權利被織入我們社會的每一個纖維。它們為自由、公正和人類尊嚴制定了標準。”

在簽署宣言75週年之際,“我們有一個越來越大的責任,繼續推動進步,特別是在挑戰這些基本權利及其相關性與合法性的聲音越來越大之際,”布林肯國務卿說。他補充說,正因為如此,美國正在做出幾項承諾,以捍衛和推動人權。

“首先,我們將加強我們的工作,打造尊重人權的強勁社會,包括通過拜登總統的‘總統民主復興倡議’來進行。我們還將擴大我們的項目投資,以捍衛媒體自由和記者安全,防止和打擊踐踏人權,保護人權捍衛者,推動問責與法治。”

“其次,我們將確保人權在我們越來越數字化的世界裡得到維護,”布林肯國務卿說。

“我們正在制定國家行動方案,以推動商界盡職調查,並確保我們政府自己的業務運作維護人權、勞工權利和環境權利。我們將採取步驟,幫助科技公司防止他們的平台被用來作為攻擊人權捍衛者和其他公民社會成員的集結地。”

布林肯國務卿指出:“最後,我們致力於擴大我們的努力,推動美國和世界各地的種族正義並處理基於性別的暴力。”

為實現一個所有人的固有尊嚴都得到尊重和維護的世界而繼續努力,這是各國政府、倡導人士、聯合國以及每個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