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美國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在公佈美國國務院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時宣布,同每一項人權一樣,宗教自由是普世權利。
他說:“所有人,不管在哪裡,都有權都得到它,不管他們生活在何地,信仰什麼或者不信仰什麼......除非尊重其它人權,否則無法全面實現宗教自由,而當政府侵犯本國人民自由信仰與敬拜的權利時,它也破壞了其它所有權利。”
對世界各地許多人民來說,宗教自由仍然遙不可及。事實上,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信息,56個國家對宗教自由實施高度或嚴重的限制。
伊朗政權繼續恐嚇、騷擾並逮捕宗教少數群體成員,包括巴哈伊教徒、基督徒、猶太人、拜火教徒以及遜尼派和蘇菲派穆斯林。
在緬甸,包括軍事政變領導者在內的人對針對羅興亞穆斯林的民族清洗和其它暴行負有責任。
在俄羅斯,當局繼續以極端主義的指稱作為藉口,對耶和華見證人以及穆斯林少數族群成員進行騷擾、拘捕並沒收他們的財產。
沙特阿拉伯仍然是世界上唯一連一座基督教堂都沒有的國家,雖然有超過1百萬基督徒生活在沙特阿拉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寬泛地把宗教表達視為犯罪,並繼續針對維吾爾穆斯林和其他新疆少數民族與宗教少數群體成員犯下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
布林肯國務卿說,一些國家正朝著越來越尊重宗教自由的方向邁出步伐。
他說:“去年,文官領導的蘇丹過渡政府廢除了被用來騷擾宗教少數群體成員的叛教罪與公共秩序法。烏茲別克斯坦政府釋放了數以百計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監禁的人. ......土庫曼斯坦釋放了16名依良心而拒服兵役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
布林肯國務卿說,我們將維持美國在宗教自由方面的長期領導地位,並繼續與人權倡導者和宗教社區合作,打擊一切形式的出於宗教動機的仇恨與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