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理想與制度的社論:
美國人今天慶祝美利堅合眾國成立248週年。當年,13個北美殖民政府的聯合治理機構大陸會議在1776年7月4日批准《獨立宣言》的最終文字。透過這次行動,13個未來的州向世界宣布擺脫英帝國而獨立。
《獨立宣言》雖然寫於美國獨立戰爭開始一年多後,但它卻催生了不是一個、而是兩個革命性的想法。第一是,在某些情形下,在這裡是指喬治三世政府“一再損人利己和強取豪奪”,傷害和剝奪美國殖民者的權利和自由,“一個民族必須解除其和另一個民族之間的政治聯繫。
第二是確認人人生而平等。這句短語通常被解讀為,所有人都有權擁有某些與生俱來的權利,包括尊嚴的權利、與其他公民一樣受到平等待遇的權利,並得到公平機會來為自己創造美好生活--這是美國建國原則的核心,也是美國最高法律--美國憲法的基礎。
雖然我們經常未能做到信守這些原則--最觸目驚心的失敗就是在《獨立宣言》寫成之後又持續了80年的奴隸制,但是它的確播下了變革的種子,隨著歲月的發展,不斷消除這些失敗,並且隨著新挑戰的浮現,繼續這樣的努力。
喬·拜登總統說:“今天,我們慶祝我們的獨立。我們慶祝我們的自由。”
“其他國家是基於地理、族裔、宗教等因素而建立的,而美國是歷史上唯一建立在一個想法之上的國家--一個想法。那就是,我們認為下列真理不言而喻: 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造物者賦予其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掌聲)--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拜登總統說:“我們並非總是信守這些話語,然而我們從來沒有背棄它們。今天,而且在所有的日子裡,我們都必須表明:我們永遠不會背棄,我們永遠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