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過去十年的大部分時間裡對南中國海的大部分地區提出了主權聲索,根據是模糊的歷史宣稱和一張囊括350萬平方公里海域的九段線地圖。但一個仲裁法庭2016年7月裁決,以缺乏國際法基礎為由拒絕了很多中國的海洋聲索。
這個爭議地區包括很多無人居住的島嶼、淺灘、水下地形以及大量石油和天然氣蘊藏和豐富的捕魚水域。它同時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海上運輸通道。
美國國務院1月中旬發布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中國海海洋聲索的研究。這是《海洋中長期存在的法律和技術限制》系列的第150次報告,該系列審查了各國的海洋主張和邊界,並評估了它們與國際法的一致性。
報告總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高潮時沒入水下因此不算島嶼的海洋地形提出的主權聲索。它聲稱有權圍繞大塊區域劃直線,將廣泛分散的海洋地貌連接起來,並對這些直線內的海洋空間地區提出聲索。
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根據這些島嶼群組推斷出內海、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聲索。最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一個在二戰後畫出的圍繞這個海域周邊的九段線的海洋邊界對南中國海聲稱擁有“歷史權利”。
這份研究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聲明和通信來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海洋聲索是否符合國際法的。報告首先得出的結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不符合國際法的“島嶼”界定的海洋地形所提出的主權聲索是非法的。第二個結論是,囊括南中國海“島嶼群組”的直線劃分同樣不符合國際法,根據這些“島嶼群組”推斷出的海洋區域的聲稱也不符合國際法。最後的結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南中國海擁有歷史權利”的宣稱沒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沒有對這些聲稱“歷史權利”的性質或地理範圍提出具體說明的情況下就聲稱了這些歷史權利。
國務卿布林肯說,“捍衛以規則為基礎的秩序的目的不是要壓制任何國家,”“而是要保護所有國家在免受脅迫恐嚇的情況下選擇他們自己道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