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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社論: 維權活動人士在中國遭到嚴酷判刑


2016年1月29日中國廣州警察站崗。
2016年1月29日中國廣州警察站崗。

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6月間,中國的公民社會又受到一次沈重打擊,兩名活動人士在被裁定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後被判處嚴酷的刑期。

獨立新聞工作者和婦女權利捍衛者黃雪琴在中國的“我也是”(#MeToo)運動中曾是一個突出的聲音,她還報導過香港的抗議。她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勞工權利活動人士王建兵曾為有職業病和身體殘障的工人而倡導呼籲。他被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他們兩人一起被秘密審判,在此之前,他們被審前拘押了近千日。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美國譴責對黃雪琴和王建兵的不公正判決。他提到了對他們兩人的漫長審前拘押以及當局不許記者和公眾旁聽審判。發言人米勒說:“這些判決表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繼續恐嚇及噤聲公民社會的行為。” 發言人米勒表示:“我們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即釋放黃雪琴和王建兵以及其他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不公正拘留的個人。”

像這樣的人士的具體數字尚不清楚,然而正如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所說,中國是此類拘押的“全球居首者”。美國國務院最近關於中國的人權報告中“任意逮捕”類別的第一段既說明問題又令人震驚:“當局以定義不清的洩露國家機密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其他罪名拘留或逮捕人員,以此鎮壓政治異議和公眾倡導。任何信息都可能通過追溯方式被認定為國家機密,例如有關刑事審判、商業活動和任何政府活動的信息。當局還廣泛使用措辭模糊的‘尋釁滋事’罪名來對付許多公民權利倡導者。反間諜法授權當局可以要求個人和組織停止任何被視為威脅國家安全的活動。”

發言人米勒說:“我們繼續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其國際承諾,尊重所有人的人權,其中包括表達自由以及保障公平的庭審。我們還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今年對其人權記錄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期間提出的許多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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