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美国理想和制度的社论:赋予妇女投票权的宪法第19修正案100周年

1917年,即美国通过宪法第19修正案立法的前三年,争取妇女投票权的活动人士在白宫前留影。

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国理想和制度的社论:

今年8月26日是美国通过宪法第19修正案立法的100周年纪念日。宪法第19修正案明确规定,“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别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100年前的那一天,数百万美国妇女获得了帮助确定国家今后如何运作的投票权。

妇女投票权运动是在1848年首届妇女权利代表大会上正式启动的。在以后的70年中,参政运动活动人士不分男女都尽可能试图争取妇女投票权的合法化。

他们开始争取通过宪法修正案,保证妇女的投票权。这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与此同时,有些女性试图非法投票,并在遭到拒绝时提出法律诉讼,希望法官们站在她们一边。

当法官们没有支持她们时,她们就动员州政府支持她们的投票权,并获得了成功:宪法第19修正案通过时,超过半数的州政府已经批准了妇女的投票权。这些州大部分是在西部地区。

美国国会经过漫长的审议,终于在1919年6月以足够的票数批准将第19修正案送交当时的48个州批准,如果有四分之三的州政府批准,修正案就可以过关。田纳西州在1920年8月18日通过了第19修正案,成为需要批准这项修正案的最后一个州。

妇女投票权运动主要领袖苏珊·安东尼(Susan B. Anthony )1873年发表著名演说时引用宪法序言来证明妇女有权参政。她说,“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美国卡佩尔斯手稿图书馆展出的妇女投票权运动主要领袖苏珊·安东尼照片和她1898年的手写稿(2005年1月10日资料照片)

“这是说我们人民,不是指白人男性公民,也不是指男性公民;而是指组成这个联邦的全体民众,”她说,“我们组成这个联邦,不是为了祝福自由,而是为了保证自由;不是为了我们中的一半以及我们子孙的一半,而是不分男女的全体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