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美国政府政策立场的社论:美国不会容忍一个非法的国际刑事法院

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

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国政府政策立场的社论:

美国从未签署创建了国际刑事法院(ICC)的《罗马规约》(Rome Statute),正如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所讲的那样,“我们不会容忍它试图将美国人置于其管辖之下的非法企图。”

为了保护美国主权,保护美国人员免遭不公正和非法的起诉,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Fatou Bensouda)及其领导团队的重要成员法基索·莫乔乔科(Phakiso Mochochoko)实施了经济制裁。

美国负责全球刑事司法的无任所大使莫尔斯·谭(Morse Tan)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国际刑事法院已经偏离了最初的使命。国际刑事法院并没有作为国家司法体系的补充,将犯有大规模暴行的人绳之以法,而是出于政治动机对美国及美国盟国的人员展开了检查和调查。

他说:“国际刑事法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它本该是作为最后手段的法院。我们已经处理了与我们的人员有关的调查,我们拥有最广泛的司法体系,这是全世界羡慕的典范。坦白地说,那种认为我们自己无法处理的想法是可笑的。

谭大使说,国际刑事法院发起的政治调查,包括对美国驻阿富汗人员的调查,非但没有促进,反而是在妨碍司法。

他说:“这不是法院该做的事情。即使在其最坚定的支持者看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低效而无效的。它总共对《罗马规约》中的实质性罪行有四宗判决,其中一项正在上诉中。在这方面,美国所做的远远超过了国际刑事法院所做的。”

有必要进行重大改革,以维护国际刑事法院体系尚存的公正性,并允许美国在适当的情况下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但谭大使强调,在此之前,总统和国务卿决心与美国人员站在一起,保护他们免遭一个已经不再关注司法的机构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