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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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這個日子是紀念聯合國大會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這是全球首次明確這個人類的天賦權利。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僅三年,全球尚未擺脫平民遭受可怕犯罪的震驚,聯合國大會就將確定普世人權的法典化當成優先要務。最終的宣言的基礎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的前提,就像宣言第一條款明確的那樣。1950年生效的《世界人權宣言》激勵了國際人權法以及《國際人權法典》的制定。
1950年以後的每年12月10日都是人權日,以紀念當時初出茅廬的聯合國取得的這個重要成就。諾貝爾和平獎在當天正式頒發。每年的人權日都紀念一個不同的人權領域。今年的主題是“所有人的尊嚴、自由和正義。”
拜登總統最近闡述了這份文件的根本性質。“(《世界人權宣言》)確定了所有人生來就有的人權和根本自由的宗旨,無論他們是誰,來自哪裡或他們愛誰。這是一份根本性文件,宣告被經常忽視的一個真理,即所有人類都生來自由,享有平等的尊嚴與權利。這個普世理想滋生了變革型的人權條約和推動所有人平等與尊嚴的全球承諾,並將此作為自由、和平與正義的基礎。”
拜登總統說,“我們作為一個世界尚未實現這個目標,我們必須繼續努力,讓歷史更接近《世界人權宣言》所明確的正義與共同價值,”“就像我們在二戰後倡導承認普世人權那樣,美國今天堅決致力於促進所有人的人權,不是以我們的力量為榜樣,而是以我們榜樣的力量來引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