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反映美國政府政策立場的社論:
美國政府致力於在全球各地促進並推廣對宗教自由和包容的尊重。美國國際開發總署署長鮑爾(Samantha Power)說,這不光“體現我們作為美國人的價值觀,也是美國國家戰略利益之所在和一項重要的外交政策目標。”
“我們知道,當所有國家促進宗教自由並保護宗教少數群體時,民主就更加穩固,社區就更有可能平等發展和繁榮,婦女和女童的權利就更可能得到保護,總體生活質量也會提高。”
鮑爾署長說:“研究顯示,在那些對宗教的限制和敵對態度減少的國家,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比那些對宗教的限制大幅增加的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高一倍,”此外,“污衊或壓迫宗教少數群體或限制宗教自由機會的國家就更容易產生不穩定與衝突。”
“否認宗教自由與更高層級的社會衝突和暴力直接相關。事實上,政府對宗教高度限制的國家發生社會衝突的可能性要比政府對宗教限制較少或沒有限制的國家高出一倍多。”
鮑爾署長說,事實已經很清楚,除非民眾能夠根據他們的良知自由信仰宗教,除非所有信仰的信眾都能到聖地朝聖和到宗教場所禮拜,否則就不會有持久的和平。
這就是為什麼拜登總統明確指出,就美國外交政策而言,發展與國防和外交同等重要。鮑爾署長說,這就是為什麼“美國國際開發總署的敬業的開發專業人士與署內基於信仰和鄰里夥伴辦公室(Office of Faith Based and Neighborhood Partnerships)進行協調,對侵犯人權的行為做出反應,努力防範暴行和保護文化,維護所有民眾的宗教自由。”
“推動國際宗教自由一直以來都有不同的方式,但都承認這是一項明確和獨特的人權,事關我們所有人共同居住的這個世界的穩定與和平。”
鮑爾署長說,美國“將繼續支持世界各地的宗教自由。我們將繼續對我們在這個國家所珍惜的自由而感到謙卑和感激,並祈禱上帝的恩典和智慧能讓我們有能力在世界各地為更多的人肯定尊嚴並爭取自由。”